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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財新網】(記者 曾凌軻 實習記者 周美霖)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(下稱中海油集團)近日向多家國際石油公司發(fā)出通知,希望對方能夠接受公司以不可抗力減少液化天然氣(LNG)進口,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響,2月份LNG下游需求大幅下降。
據財新記者了解,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(下稱中石油集團)也在考慮此事。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(下稱中石化集團)由于長協(xié)量較少,暫時沒有該計劃。
所謂“不可抗力”,是指商務合同中常見的不可抗力事件,包括自然災害、罷工、騷亂、政府突然發(fā)布征收、征用、禁運等行政命令、戰(zhàn)爭、瘟疫等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張利賓對財新記者表示,如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援引不可抗力條款,并作出合同義務調整,援引方應盡到及時通知的義務,并充分告知不可抗力發(fā)生的影響程度和評估影響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