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財新網(wǎng)】(記者 屈慧)深圳租賃住房緊缺,政府鼓勵將閑置的商業(yè)及辦公用房改建成租賃住房,即”商改租”。1月9日,深圳市住建局下發(fā)《關于既有商業(yè)和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有關事項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(下稱《征求意見稿》),明確“商改租”在不改變原有用地屬性的原則上進行,房屋只是使用功能由商辦變成了租賃住房。
《征求意見稿》提出,申請改建的商辦項目不改變原土地用途、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。改建項目要整體確權(quán)、整體轉(zhuǎn)讓,不得分拆確權(quán)、分拆轉(zhuǎn)讓、分拆抵押、分割出售。